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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在线网 文/姚征亿)2008年1月28日8时35分,坐落在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宣风镇吐下村的萍乡市东南烟花爆竹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花炮厂)发生爆炸事故,村民李秋兰当场被炸身亡,数人受伤。 据当地村民称,此次爆炸波及周边数十个村民小组,损失较大的是该村胡家、石下、新四和农科4个村民组,52栋民房在爆炸中变成危房,1200余人遭受不同程度的损害。 事故发生后,东南花炮厂老板黄伟为了平息事态,拿出120万元赔偿村民损失,谁知这笔赔偿款被宣风镇政府克扣后,村民真正领到的赔偿款屈指可数。 村民方招林反映,他家也在此次爆炸事故中遭受损失,镇政府上报赔偿金是6万元,可实际他只得到600元。“政府干部虚报赔偿金,每家都被克扣,我们反映多次了,上级就是不来调查处理。” 村民介绍,东南花炮厂的前身早在2000年就因违规生产在萍乡市上栗县发生特大安全事故,造成30余人当场死亡,伤者不计其数。几年后再次发生爆炸事故后,芦溪县相关部门吊销了生产许可证,然而,该厂却一直照常生产。 据村民代表反映,该厂的生产车间距离民房最近的仅有5米,大部分也都在50米之内,村民整天在恐慌不安中度日如年,生怕一不留神,广大老百姓会随着一声巨响被埋在废墟里。 从2008年起,几位村民代表先后向江西省各级部门反映赔偿款被无端克扣和安全隐患问题,却一直得不到答复。无奈之余,几名村民代表便赴京上访,然而却遭到当地公安机关的非法关押。 2010年以来,该村村民邹咸圣、彭永金、方招林、刘淑英、韩建等人因上访遭当地公安机关多次非法拘留,少则几天,多则20天。 “每次都是都被萍乡市驻京办负责人刘锋派人截回,镇派出所也不出具任何拘留手续,就直接送到萍乡市拘留所,镇派出所所长还吓唬我们,这次是拘留,下次让我们蹲大牢。”村民代表也曾多次提出质疑,每次关押都没有任何手续,甚至连拘留证都没有,到底犯了什么法,没有人告诉他们。 北京律师项宏峰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老百姓的生存环境遭受威胁、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发出的呼吁,应当引起地方领导的重视,不能等到爆炸声再次响起时才去过问,“为官一任,保一方平安”这句话不能只挂在嘴上。项律师直言,如果村民反映属实,当地公安机关已经涉嫌违法,一个派出所所长如此随意践踏法律,真是触目惊心! 从村民提供的一段与花炮厂老板谈话视频分析,证实老板黄伟确实交给宣风镇政府120万元用于赔偿村民因爆炸事故造成的损失,而当地政府却说黄老板只拿出几十万元,到底谁在说谎,我们将继续关注事件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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