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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封锁我一生 - 

[原创] 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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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7 18:41:51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09-4-18 04:35:09 | 显示全部楼层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自己没有单方面结束生命的权利。
与或非门 发表于 2009-4-15 23:18


看法似有片面哦.   "天赋人权"自然包括结束自我的权利.故不存在"单方面"的说法.

原本不应在该板块说到"天赋人权"的问题,
只因已经说到此处,就在附上相关文章一篇,供大家点评.
发表于 2009-4-18 05:02:08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权宣言
                 作者: 梦的另一端   发表日期: 2007-10-15 16:22


  人,有生的权利,也有死的权利。有权利选择生存与死亡,有权利选择快乐或者悲伤。
                              ——宣言

  “天赋人权”,人之权利是与生俱来的,只是不知能否察觉到。因为教育所创造的“对与错”,使人了解到生的权利,而死却没有。

  即使如此,人们还是有权利选择死亡,否则历史课本上这么多英雄,是怎么牺牲的?所以,教育创造的“价值理论”收录了司马迁的名言——“死的价值、轻重”。

  为了国家,为了社会,甚至为了人的进化,国家教育人们尽可能选择生存,选择快乐,选择自己的国家。将“死”从人权中排除,或许是害怕平常人认为自杀亦是权利。但,这是对于平常人,对于英雄等人士,自杀则可能被称为维护尊严,是一种伟大。也许可能因为:人与人是不同的,人的价值,死的价值。

  由于他人的原因,而来到这个世上,获得了生存的权利。但,请做好觉悟!还存在于这个世界的人,都要做好随时降临的死亡的觉悟。选择生存,则要正面死亡;选择快乐,必须面对悲伤。这是“等价交换”,只有明白这些,才能选择。而无论如何选择,都要支付代价,且当你选择死亡或者悲伤时,代价通常很大,通常难以承担。

  放弃权利的权利,选择权利的权利,不断放弃与选择,只有自己。凡是可以选择的选项,都是人的权利,无论生或者死,快乐还是悲伤。只要敢于支付代价就可以选择。不管如何选择,都是人自身的自由。因为,这个问题只能由自己解决。这是人的权利,人的自由,或是自身的价值。
发表于 2009-4-18 18:43:18 | 显示全部楼层
每一个人做什么事必定有他<她>的现由,不要说别人傻,只是伤心到了深处,青春本就不是一本只有欢乐的书,它包含的太多了!
 楼主| 发表于 2009-4-23 11:41:00 | 显示全部楼层
让我们大家组成一个开心鬼鬼群.. 11# 冰天燕子
发表于 2009-4-23 13:07:23 | 显示全部楼层
得瑟团``````
 楼主| 发表于 2009-4-23 13:59:16 | 显示全部楼层
:lol 16# 静夜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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