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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怀着极不平静的心情,来反映一些事情,在法律逐步走向完善,社会安定和谐发展,国家更加强大的今天,却出现了一个极不和谐的事件。
2008年1月6日小东关村民委员会已届满,按照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五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换届选举工作应当在上届村民委员会任期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最迟六个月内完成,无故拖延选举或延迟选举等情况都是法律不允许的。2008年5月25日选举委员会成立,因郑二娃拖欠集体公款和承包集体厂房15年租金和电费未交的原因,所以郑二娃没有候选人的资格。郭家堡乡党委政府无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一拖再拖七个月之久,在乡党委的暗箱操作下强行把郑二娃推上竞选人,郭家堡乡党委才进行了选举。
根据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第四章第四节规定:选举是否有效、选举结果的认定,首先要有过半数的选民参加投票,所得的赞成票要过半数,而小东关村7月27日的选举会共有2000多人,到会参加人数还不到900人,到会选民不够半数选举如何有效?由于到会选民数不过半,村民委员会的产生也不合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在郭家堡乡是否能实施、贯彻、执行?
老百姓从2007年至今一直从郭家堡乡、榆次区、晋中市、山西省省委经过多次上访得不到解决,在2008年10月28日,从国家信访局拿到关于解决选举、破坏土地、挪用公款,要山西省人民政府转晋中市榆次区立案查处。
在2008年7月25日,郑二娃,以家族势力威胁、贿赂再次当选小东关村委会主任。在05年刚刚上任时,就做出了一系列令人惊讶之举:
1.在没有通过任何两委会议的情况下私自提取现金56万元整交纳设计费,索取的发票均为假票,私自挪用公款。
2.05年萧河湾占地百余亩,所欠小东关土地款50余万元,水利及其他副杂物及房屋赔偿费70余万元,共计120余万元不翼而飞,至今无着落。
3.背着村支两委会和村民代表,以40万元/亩的“天价”私自签下变卖旧村协议,与开发商签订开发协议,一意孤行,给村民带来了几千万元的损失。
4.拖欠长达15年之久集体承包费。
5.国家三令五申不能浪费一亩土地,但是在短短三年中,闲置耕地100余亩,破坏耕地20余亩,乱批乱占,变卖宅基地。
6.就这样一个目无王法的村委主任,尽在榆次区郭家堡乡党委的“暗箱操作”下连任。一个连候选人资格都没有的人竟被乡党委强行认定,选举资格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投出了一票,再次登上这个表演的舞台。群众怨声一片,愤愤不平!!想找个公道,榆次区郭家堡乡、党委书记石勇,却很负责任的告诉了村民:连“胡锦涛都管不了的村长”。这就不难看出一个小小的村长目无王法的背后,一个乡党委书记的解释。
7.在08年村民举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于09年1月14日对嫌疑犯人郑二娃执行拘留。在未罪潜逃七十多日后,被逼无奈之下于3月27日投案自首。28日在乡党委书记石勇的操纵下派乡党委委员付瑞明将郑二娃保释(取捕候审)。
为什么郭家堡乡党委书记石勇,不顾一切包庇一个罪证累累的村委主任郑二娃,究竟是利益的驱动还是有其他阴谋?
真是没有地方能管了么?
十七大以来惠民、惠农政策一一出台,层层高楼拔地而地,坐坐小区尽显和谐,城中村的建设更显辉煌,在法制建设走向完善和国家三令五申,对群众上访问题给予高度重视的今天,竟然出现了这种忽视政策的村委会主任,实在令人遗憾。一个堂堂国家干部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郭家堡乡党委书记石勇对违法乱纪无动于衷,竟然说出这样的话,真让人深疑。难道这就是一个乡党委书记给村民的公道么?
真的就连胡锦涛总书记都管不了这个小小的小东关村主任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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